颅脑超声检查

颅脑超声检查注意事项

检查前准备:

无需特殊准备,只要患儿处于相比较安静的状态即可,一般不用服镇静剂。

检查时要求:不同疾病在不同的时间检查,有不同的针对性:

(1)颅内出血:绝大多数发生于生后3天至1周检查,可检查出90%—95%以上的颅内出血患儿。对严重且不稳定的颅内出血,应酌情及时复查,直至稳定。1—2个月复查可了解出血最终吸收情况。

(2)缺血缺氧性脑损伤:有新生儿缺氧史的,如胎儿宫内窘迫、产后窒息的或有脑损伤相关临床表现者应在24小时内作超声检查,根据严重程度,72小时内可每天复查,7—10天观察脑水肿是否完全恢复,3—4周复可了解脑内是否存在遗留病变。

颅脑超声检查不宜人群

不合宜人群:一般无不适合的人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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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秀莲 主任医师
    未开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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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卢秀英 主任医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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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晶 主任医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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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眼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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